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伦市2024年供热老旧管网(市政管网)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已由******改革局以《关于海伦市2024年供热老旧管网(市政管网)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海发改【2024】2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家资金及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JSGL2025-FW-012
2.2项目名称:海伦市2024年供热老旧管网(市政管网)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设计
2.3建设地点:海伦市城区内
2.4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一级管网 DN600-DN1000 管沟长5267米,管道总长10534米;改造二级管网 DN200-DN600 管沟长6361米,管道总长12722米,更换 DN250-DN800 补偿器82个。
2.5设计服务期限:20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 1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成果文件;在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10日内完成相应施工图设计工作并提交设计成果。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等所包含的所有设计工作内容,包含协助招标人通过国家及地方项目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备案,提供项目施工期间的设计变更等必要的设计配合服务等,以及其他为完成本项目而须要由设计单位完成的必要工作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含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或动力)执业资格或暖通空调专业、供热、热能、热力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近三个月(2025年03月-2025年05月)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6月19日17时00分至2025年06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1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为2025年07月10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达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评标方式
7.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方式招标,具体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的招标方式无异议。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8.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0.其他
10.1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办公室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建设局
地 址:绥化市海伦市雷炎大街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交香颂B栋12A08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