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全称): ******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光山县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基础设施项目(一期) 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光山县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基础设施项目(一期)
2. 工程地点: 光山县寨河镇 。
3.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光发改审批字(2024)15号
4. 资金来源: 申请专项债券和建设单位自筹资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