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限公司 20万吨/年大豆综合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20万吨/年大豆综合加工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海伦市前进乡永安村4组129号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9日起至2024年5月29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
作者(平安是福,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4-04-29 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