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平县工业园三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三角市政道路及管网工程)监理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于2025年10月14日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更正,具体更正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2页,第一章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现更正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招标文件第6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工期”
现更正为:1.3.2 监理服务期限。
2、招标文件第6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工程质量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现更正为:1.3.3 质量标准:(1)质量目标:工程质量按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2)投资控制目标:所监理项目的结算的建安工程费不超过本项目概算批复中对应的建安工程费;(3)进度控制目标:根据招标人的合理要求进行必要调整,确保本工程按期或提前完成;(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目标: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
3、招标文件第7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2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允许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进行分包,承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需经发包人审核批准后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
现更正为:删除本条款。
4、招标文件第9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4 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可根据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提供的具体格式编制,但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必须具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份(格式:.HYTF)直接上传至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可以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线上解密。”
现更正为:3.6.4 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可根据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提供的具体格式编制,但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必须具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份(格式:.HYTF)直接上传至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可以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线上解密。。
5、招标文件第11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5 确定中标候选人后,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施工组织设计除外)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源市)公示,公示期为3日(最后一日为工作日)。”
现更正为:“9.5 确定中标候选人后,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监理大纲除外)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源市)公示,公示期为3日(最后一日为工作日)。”。
6、招标文件第12页,1.总则,“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如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现更正为:“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招标。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如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7、招标文件第12页,1.总则,“1.3.2 本招标项目的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现更正为:““1.3.2 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招标文件第12页,1.总则,“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现更正为:“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招标文件第12-13页,1.总则,“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现更正为:“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0、招标文件第14页,2.招标文件,“2.1.2 根据本章第1.11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现更正为:“2.1.2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招标文件第15页,3.投标文件,“************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现更正为:“******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12、招标文件第16页,3.投标文件,“3.6.1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电子投标文件可根据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提供的具体格式编制,但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必须具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现更正为:“3.6.1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电子投标文件可根据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提供的具体格式编制,但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必须具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13、招标文件第16页,3.投标文件,“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发包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现更正为:“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监理服务期限、质量标准、发包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4、招标文件第19页,7.合同授予,“7.6.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签订施工合同,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标准是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的依据。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现更正为:“7.6.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标准是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特此公告。
******委员会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