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乌苏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7月至8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 | 塔城地区乌苏市物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 采购需求名称:塔城地区乌苏市物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采购需求数量:1批 采购需求功能或目标:本项目在既有环场道路北侧加宽集装箱堆场,受外界用地红线限制,西侧加宽15m,东侧加宽24m,加宽长度为780m,共计15210㎡;同步增加其他货运附属设施;专用线末端环场道路南侧设15000㎡仓库一座,并设置围墙、道路等附属设施;专用线进场道路右侧设集散分拨中心楼,总面积为9350㎡。本项目为铁路行业勘察设计项目,技术复杂、专业性强,需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延续性。考虑到铁路勘察设计的特殊要求,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潜在供应商数量有限,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可能难以充分体现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和经济性。为优化采购流程,同时保障设计质量,建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该方式可在竞争基础上,通过磋商优化技术方案和报价,确保选择最优服务单位。若原设计单位具备技术优势且报价合理,可优先考虑;若市场存在更具竞争力的方案,也可通过磋商择优选择。该方式符合《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既能满足项目技术需求,又能确保采购程序的合法合规性,符合审计要求。 需满足的要求: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1)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本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铁路行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两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涉铁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工作;除项目负责人外还需配备8名工作经验5年以上,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2)业绩要求企业业绩要求: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承接类似铁路工程初步设计业绩不得少于2项(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参与的类似铁路项目初步设计业绩不得少于2项(需提供合同或中标******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 6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对于联合体牵头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 45.000000 | 2025年08月 | ******发改委年初重大项目前期费预算资金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乌苏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07月28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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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乌苏市物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需求论证.pdf (6.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