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轻度退化草原(草地改良)项目
(第四标段)更正澄清招标公告
各投标人:
现对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轻度退化草原(草地改良)项目(第四标段)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更正如下:
原内容为:
商务部分2.2.3中: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施工的类似工程业绩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10分。
(1)类似工程指施工工程内容有与草原上实施的种草、育草、施肥或草原生态修复管理相类似的业绩(包括但不限于人工种草、飞播种草、生态修复种草、退耕还草、草原改良、施肥);(2)类似工程如为招标(或政采)类项目同时提供①中标(或成交)通知书②中标(或成交)结果网页截图③施工合同(关键页),业绩认定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
更正为: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施工的类似工程业绩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10分。
(1)类似工程指施工工程内容有与草原上实施的种草、育草、施肥或草原生态修复管理相类似的业绩(包括但不限于人工种草、飞播种草、生态修复种草、退耕还草、草原改良、施肥);(2)类似工程须为招标(或政采)类项目同时提供①中标(或成交)通知书②中标(或成交)结果网页截图③施工合同(关键页),业绩认定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
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变,招标文件中如与上述要求不一致的,均以上述更正澄清内容为准。编制投标文件,请投标人注意查看,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5月20日17时30分前提出。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