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街道高庄村道路硬化、照明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3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石采磋商-2025-26 | |||||||||||||||
******街道高庄村道路硬化、照明工程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680,000.00元 | |||||||||||||||
最高限价:655491.84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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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街道高庄村道路硬化、照明工程。 5.2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5.5工期:50日历天; 5.6质量要求:合格; | |||||||||||||||
6、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可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或电子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不得有在建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提供无在建、不更换及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承诺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8、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9、供应商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10月16日 至 2025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 | |||||||||||||||
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不见面开标”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tzgg/10814.jhtml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10月3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石龙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加密上传(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X 联 系 人:连先生 联系电话:0375-****** 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办事处 | |||||||||||||||
地址:石龙区人民路41号 | |||||||||||||||
联系人:刘先生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居小区 | |||||||||||||||
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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