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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水文报汛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公示

大连市水文报汛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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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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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采购人名称:******水务局(本级) 

二、 采购项目名称: 大连市水文报汛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ZXCG2025-CW07 

四、 采购内容:

 (一)项目信息
******水务局
项目名称:大连市水文报汛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的说明:大连市水文报汛技术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水文报汛工作是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基础,是各级水旱灾害防御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科学指挥和决策的重要依据。水文的情报、预报不仅在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水资源科学配置、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等其它方面也具有同等重要的指导作用。
辽宁省大连水文局隶属于辽宁省水利厅,是省直事业单位,担负着大连地区向水利厅报汛工作。辽宁省大连水文局共有人工报汛雨量站50处,其中省级报汛站18处,市级报汛站32处,省级报汛站中包含15处人工墒情站,5处国家级水文站;以上测站构成了大连水文报汛站网。由于大连市几乎没有水文站网,所需水情、雨情、墒情等水文信息均需由大连水文局格外提供。近年来,大连市旱涝灾害频发,大连市政府更是要求增加报汛报旱的频次,这更无形的增加了水文部门工作任务。
水文报汛工作专业性强,在合作选择上具有唯一性,为做好雨情、水情及墒情的测报工作,及时掌握各类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分析雨情、水情及墒情形势,实现水资源的科学管理,满足我市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需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明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条件为:“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辽宁省大连水文局提供本次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辽宁省大连水文局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海月街18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6月05日至2025年06月11日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有限公司 

联系人: 顾文龙、高悦、李施瑶 

联系电话: 0411-****** 

传真: 0411-****** 

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50号时代广场B座1510室 

2、采购人名称: ******水务局(本级) 

联系人: 文怀东 

联系电话: 0411-****** 

传真: / 

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丹东街135号 

******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20】108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的非政府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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