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新疆乌恰县黑孜苇乡水泥配料用页岩4号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疆乌恰县黑孜苇乡水泥配料用页岩4号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07月23日-2025年08月1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黄川
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