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壶镇新型城镇化项目-人才保障性住房(丽缙区块)建设工程监理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5-53
招标单位:******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5年7月11日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李开放、******
******委员会以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投标总价(元) |
工期 |
项目经理 |
开标备注 |
1 |
******有限公司 |
****** |
全部工程实际施工期以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
郭金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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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有限公司 |
****** |
全部工程实际施工期以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
赵海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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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有限公司 |
****** |
全部工程实际施工期以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
张亚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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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有限公司 |
****** |
全部工程实际施工期以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
王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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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有限公司 |
****** |
全部工程实际施工期以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
施丽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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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2025 年 7 月 11 日至 2025 年 7 月 14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0578-****** 。
公示单位:******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1日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