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检察院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检察院2025年非涉密网络等级保护服务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 ******检察院2025年非涉密网络等级保护服务
2.项目编号: 晋建永[2025]015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158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58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300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检察院2025年非涉密网络等级保护服务 | 1.00 | 158000.00 | 项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否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从2025年7月24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在******有限公司报名获取。
6.2获取地点及方式:永安市巴溪大道1599号1栋605室,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7.采购文件售价:每个合同包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8月5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磋商地点:******有限公司(永安市巴溪大道1599号1栋605室)。
9.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若有修改补充),招标代理机构会通过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及电话进行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1、采购人:******检察院
地址: 永安市新安路1299号
联系人: 林女士 联系电话: 0598-******
14、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永安市巴溪大道1599号1栋605室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
******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 |
银行账号:90304 17020 ****** 22914 |
******信用社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