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院建设设备采购项目-基础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政采(2)******-1 | ******医院建设设备采购项目-基础设备项目包1-动物影像诊断设备 | ****** | ****** |
2 | 豫政采(2)******-2 | ******医院建设设备采购项目-基础设备项目包2-动物检测分析设备 | ****** | ****** |
3 | 豫政采(2)******-3 | ******医院建设设备采购项目-基础设备项目包3-动物临床诊疗设备 | ****** | ****** |
序号 包名称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医院建设设备采购项目-基础设备项目包1-动物影像诊断设备 牙科DR 1 台
彩色多普勒动物超声诊断仪 1 台
便携式彩色多普勒动物超声诊断仪 1 台
DR 1 台
可移动DR 1 台
内视镜 1 台
生物显微镜(带超清大屏幕) 2 台
动物用裂隙灯(台式) 1 台
动物用裂隙灯(手持) 1 台
眼科前节检查套组 1 套
******医院建设设备采购项目-基础设备项目包2-动物检测分析设备 动物专用心电图机 2 台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1 台
全自动尿液分析仪 1 台
血凝分析仪 2 台
血气分析仪 2 台
荧光免疫分析仪 1 台
动物专用呼吸麻醉机 3 台
动物专用心电监护仪 5 台
除颤仪 1 台
眼科光学相干断层扫描OCT 1 台
宠物用荧光定量PCR仪 1 台
******医院建设设备采购项目-基础设备项目包3-动物临床诊疗设备 等离子灭菌器 1 台
环氧乙烷消毒柜 1 台
生物安全柜 1 台
小动物手术台 4 台
培养箱 2 台
干燥箱 2 台
超低温冰箱 1 台
高压灭菌锅 2 台
无影灯(含影像系统) 4 套
犬住院笼 10 组
重症监护仓 2 组
猫住院笼 10 组
处置台 10 台
手术辅助车 6 台
手术用洗手池 3 台
骨科和神经外科手术器械 2 套
眼科手术器械 2 套
软组织手术器械 6 套
输液泵 20 台
注射泵 20 台
动物用血压计 4 台
超声刀 4 台
吊塔 4 台
注: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的采购、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及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5.2标包划分:3个标包
5.3采购货物技术性能指标: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5.4交货期:自接采购人供货通知之日起6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5.7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4年,终身维护、维修。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投标人为境内生产企业投标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相关资料,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人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2、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中《河南省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3、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本项目落实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执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等。
5、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根据招标文件相应要求,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6、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2003]857号等文件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
7、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包段,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段,但只能中标1个包段。(若同一投标人在1个以上包段中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按包段顺序只推荐前1个包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面的包段中将不再参与中标候选人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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