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做好延寿县宏旺屠宰场肉牛屠宰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在建设项目承接7日内进行一次公示。
公示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选址: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新增油泥、废矿物油、化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生产线,年收集、贮存、转运总量为1500吨,新增处置机油壶2000t/a、塑料格栅500t/a、塑料油漆桶300t/a、井下阀门100t/a、金属油漆桶100t/a、预浸布800t/a。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厂区)
邮政编码:152325
联系人:邵经理,电话:******
邮箱:******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有限公司
联系人:温工,电话******723
电子邮箱:******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意见,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反馈。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