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德保县2025年第一批乡村振兴农村公共基础照明项目已由德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德发改投资〔2025〕84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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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招标编号:E************001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含)以上资质 【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 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 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 3、/】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应提高资格要求】,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19〕26号和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3.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以任何形式(包括联合体成员身份)参与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均为中小企业,同时联合体中至少一家为小微企业,且其承担的工作量/金额≧本合同金额的60%。 3.3.2联合体成员可以由最多为2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的分工职责范围、合同金额到达比例。若联合体一方为中型企业的,须明确联合体成员中的小微企业承担的工作量/金额≧本合同金额的60%。 3.3.4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标段的投标。 3.3.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备注: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3、/)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 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 (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资格要求补充说明:本项目预留份额为10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其中预留60%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即: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规定视为小型、微型企业),则无须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规定视为小型、微型企业),则应以联合体的形式为小微企业预留份额,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如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为小微企业预留份额的,要求获得招标合同的投标人将招标项目中的不低于合同总额的60%的工作量给联合体成员中的小微企业承担。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 ||||||||||||||||||||||||||||||||
******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 ||||||||||||||||||||||||||||||||
3.6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 ||||||||||||||||||||||||||||||||
3.7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请于2025年7月25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百色)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 ||||||||||||||||||||||||||||||||
5.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提交,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15日09:00。 | ||||||||||||||||||||||||||||||||
6.评标方式 | ||||||||||||||||||||||||||||||||
本次招标德保县2025年第一批乡村振兴农村公共基础照明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 ||||||||||||||||||||||||||||||||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 ||||||||||||||||||||||||||||||||
8.发布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百色)(************建设局(******)上发布 | ||||||||||||||||||||||||||||||||
9.交易服务单位 | ||||||||||||||||||||||||||||||||
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10.监督部门及电话 | ||||||||||||||||||||||||||||||||
德保县建设工程质量指导站0776-3824733。 | ||||||||||||||||||||||||||||||||
11.注意事项 | ||||||||||||||||||||||||||||||||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桂建云”系统,“桂建云”系统登录地址:******/。由于“桂建云”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企业每次登录“桂建云”时自动同步全国平台数据),投标人应自行预留足够的时间,至少提前24小时将所需投标材料下行至“桂建云”,若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同步的,后果自行负责。 | ||||||||||||||||||||||||||||||||
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 | ||||||||||||||||||||||||||||||||
12.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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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 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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