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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振兴区]丹东市城镇土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更新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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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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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城镇土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更新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5-15

 
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600-01090

二 、 项目名称:丹东市城镇土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更新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丹东市城镇土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更新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振兴区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8号1401室

中标(成交)金额:387,000(元)

评审总得分:85.0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丹东市城镇土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更新

服务类

名称:丹东市城镇土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更新采购项目(C******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城镇土地基准地价更新工作范围为丹东市市辖区(元宝区、振安区、振兴区和丹东新区)行政区划内全部土地;标定地价更新范围为丹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城市中心区范围内的土地

服务要求:1.城镇土地基准地价更新 (1)分析全市经济发展、基础设施、服务设施、经济发展概况等条件,重新确定商业、住宅、工业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级别范围。 (2)根据各用途土地市场变化情况,重新确定各用途、各级别基准地价。 2.城镇标定地价更新 (1)按照均质均价性、可用唯一标定地价表征、管理便利、宗地完整为基本原则划定划分标定区域。 (2)通过调查,按照代表性、确定性、标识性等基本原则,从数量、分布、用地类型、利用状况等方面,分别对商服、住宅、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设立标准宗地,并采集初始信息。 (3)按照现状用地条件,法定使用期限评估标定地价,并体现价格的现实性、表征性。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1、2025年9月底前完成成果编制工作。 2、2025年10月底前完成成果征求意见、听证论证及修改工作。 3、2025年11月底前完成上报审批并发布实施。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验收程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程序 验收报告: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弘、李春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丹东市城镇土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更新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考发改价格【2015】299号通知计取,不足伍仟元按伍仟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81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资源局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南路 11-3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新城区中央大道31-1号(辽宁(丹东)仪器仪表办公大楼C区九楼910)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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