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产7500吨流延聚丙烯塑料薄膜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有限公司年产7500吨流延聚丙烯塑料薄膜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工程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有限公司年产7500吨流延聚丙******************有限公司1#生产车间(进行激光全息防伪包装膜生产),西侧为空地,北侧为本公司租赁1#仓库(用于生产真空镀铝塑料薄膜)和合肥茂瑞达电子商务产业园;本项目为总体验收,可生产7500吨流延聚丙烯塑料薄膜。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有限公司年产7500吨流延聚丙烯塑料薄膜生产线技改项目已经于合************有限公司年产7500吨流延聚丙烯塑料薄膜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2月5日获得合肥市生态环境局(批复)“关于《年产7500吨流延聚丙烯塑料薄膜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环建审[2024]6002号)。2024年2月开始建设,2024年6月建设完成,可生产7500吨流延聚丙烯塑料薄膜。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主要为为建设一套流延聚丙烯塑料薄膜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环保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无。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循环冷却水排水汇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至朱砖井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二十埠河。
(二)废气
熔融挤出、流延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恶臭气体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TA001)吸附装置处理,由一根19m高排气筒排放(1# 排气筒,风机风量为10000m3/h),破碎粉尘:破碎机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定期更换布袋。
(三)固废
******有限公司处置;边角料及不合格品通过粉碎机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废库位厂房内北侧,面积约10m2。
(四)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申报,为登记管理,登记编号为************7P002W。
企业已于2024年8月23日针对本项目应急预案进行备案,备案编号:340102-2024-014-L。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本项目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如下:
1、废气
项目区在2024年6月18日和2024年6月19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1#排气筒出口污染物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4.75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60mg/m3;臭气浓度(无量纲)最大浓度为72(无量纲),小于其标准限值2000(无量纲)。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2.08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4mg/m3,无组织总悬浮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266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mg/m3,无组织臭气浓度(无量纲)浓度为<10,小于其标准限值20,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2.85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6mg/m3。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364kg/t。小于其标准限值0.3kg/t。
综上所述,非甲烷总烃排放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标准。
2、废水
项目区在2024年6月18日和2024年6月19日验收监测期间,测得厂区污水总排口的pH日平均值在7.1和7.2;COD日平均值为23.2mg/L和26mg/L,小于300mg/L;BOD5日平均值为8.1mg/L和8.8mg/L,小于140mg/L;悬浮物日平均值为5.5mg/L和7mg/L,小于160mg/L;氨氮日平均值为0.446mg/L和0.262mg/L,小于30mg/L,综上本项目所有废水污染物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及朱砖井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属于达标排放。
3、 噪声
在2024年6月18日和19日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监测最大值为56dB(A)、56B(A),夜间噪声监测最大值为47dB(A)、46dB(A)。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排放的废气、噪声均达到验收标准,工程建设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综上分析,该项目落实了环评文件与批复规定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到位、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项目正常运营时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污染影响;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不存在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所列不得提出验收合格意见的情形,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以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进行生产运营。
七、进一步要求
1、加强对各类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八、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件。
******有限公司
2024年8月30日
作者(180****8517,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4-08-30 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