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145,2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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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物业管理服务 需求描述 ******学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145,200.00 元 | 1(件) | 145,200.00 元 |
-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2025-08-01 09:00:00(北京)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5-08-01 12:00:00(北京)
- 无
- 文件必须上传:是
- 文件上传说明:
线上响应文件必须与线下纸质文件一致
- (一)交付时间:按招标文件要求
- (二)交付地点:******学校内
- (三)验货方式:
按招标文件要求
-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工资、节假日加班、年终奖、社会保险金等国家规定福利费,管理费、安全措施费、交通费、服装费、办公费、利润、税费、采购代理费用、风险费等完成本项目所承担的一切费用。因服务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2.服务供应商须遵守作业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财产损失的,或因服务供应商合同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及权益受损的,由服务供应商承担责任;因服务供应商合同行为造成的各种行政处罚等一切责任和费用等,均由成交服务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在服务供应商履约过程中、因服务供应商履约行为导致的任何纠纷或投诉、任何争议责任的调查确定及承担,均由服务供应商自行应对和负责。
- (五)付款方式:
按招标文件要求
- (一)中标(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 联系人:谭静
- 联系电话:******
- 单位名称:******学校
- 联系人:李老师
- 联系电话:******
附件:
******学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