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农村局浚县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地点:潜在供应商请持CA数字证书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点击“交易主体登录”-“第一电子交易系统(采购)”登录之后,自行下载采购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及其他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XXCG-2025-0217-01 | ******农村局浚县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 ****** | ****** | 是 | ******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0 |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00元,(其中财政资金******.00元,受益主体自筹资金******.00元)。
5.3合同履行期限:秸秆全量粉碎还田:采购方通知开始实施之日起35日内实施完毕并具备验收条件。
秸秆腐熟剂: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供货完毕并保证本年度小麦季耕作前撒施到位。
5.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单位须提供免税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时,资格审查环节只需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未提供资格条件承诺的,仍按上述(1)至(5)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秸秆腐熟剂: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
秸秆全量粉碎还田:供应商具备相应的农机及操作人员,应提供农机驾驶证、行驶证(配备130马力以上拖拉机不少于15台,操作人员不少于15人);
(7)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联合体各方)需提供承诺书,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牵头人应为秸秆全量粉碎还田实施单位,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②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采购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小微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4.投标供应商有合同融资意向的,请登录鹤壁市政府采购网进行融资意向登记,或者在“通知公告”栏目中查询线下合同融资渠道及联系方式。
5.本项目使用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业务办理,供应商须先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并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中心”查看相关说明。
6.关于本项目的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公告,并同时在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内部生成最新的采购“答疑澄清文件”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供应商确认,当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因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开标前具有保密性,各潜在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度、疑问答复、澄清、修改等内容,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远程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7.请供应商根据自身互联网网速和稳定性、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等多种因素,尽量提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确保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或解密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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