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检察院外墙保温及暖气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bggfwpt/)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DZJK-2025ZC-001
******检察院外墙保温及暖气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
******检察院外墙保温及暖气改造工程全部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5日前完成全部工程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新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2日至2025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bggfwpt/)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bggfwpt/)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bggfwpt/)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⑴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⑵代理服务费: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参考为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计取。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⑷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不执行⑸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磋商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⑹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磋商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⑺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银行联系。⑼本项目为非“双盲”评审。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检察院本级
******中学东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滨河南路26号悦澜湾写字楼12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禾田
电 话:******
九、附件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