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59508C)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TC259508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完成2台46MW(65吨)燃煤热水锅炉脱硫、除尘及脱硝系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实现燃煤锅炉烟气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限值要求,使烟气中的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Nm2,SO排放浓度≤35mg/Nm2,NOx排放浓度≤50mg/Nm2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3.1投标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是招标产品的生产制造企业。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须为投标单位本企业(含分公司)职工,提供其所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月份前,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参保人社会保险缴费明细(法人无需提供);被授权人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的,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委托代缴协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7月24日08时30分00秒---2025年07月31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时代7栋21层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9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具体详见其他补充内容5.投标文件的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9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时代7栋21层)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TC259508C
1.招标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项目已在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登记,项目代码:2504-222474-04-02-149443,备案流水号:************106866,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2.2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完成2台46MW(65吨)燃煤热水锅炉脱硫、除尘及脱硝系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实现燃煤锅炉烟气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限值要求,使烟气中的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Nm2,SO排放浓度≤35mg/Nm2,NOx排放浓度≤50mg/Nm2。
2.3招标范围:脱硫、除尘及脱硝系统,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工程施工、试运行等总承包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4建设地点:******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房。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0月10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具体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2.6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2.7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3.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是招标产品的生产制造企业。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须为投标单位本企业(含分公司)职工,提供其所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月份前,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参保人社会保险缴费明细(法人无需提供);被授权人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的,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委托代缴协议。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7月3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时代7栋21层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套);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套);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套)
(4)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套);
(5)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套);
(6)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套);
4.2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户 ******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有限公司长春绿园支行
帐 号:************139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19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时代7栋21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办公电话)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时代7栋21层
联系人:孙高超、杜仲秋
电话:0431-******、0431-******
邮箱:******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敦化市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时代7栋21层
联系人:孙高超
电话:0431-******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