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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细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2025-2027年)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阜新市细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2025-2027年)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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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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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中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2025-2027年)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撰写单位:          发布时间: 2025-05-19

  
项目概况

******服务中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2025-2027年)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1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服务中心本级委托,拟对******服务中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2025-2027年)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服务中心本级

2.联系人:王先生

3.联系方式:******

4.联系地址:阜新市细河区工业街38-3号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服务中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2025-2027年)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

3.征集项目简介:对工程项目进行预算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包括工程增量部分隐蔽工程的现场堪查记录)、工程复审出具相应成果文件等提供有关的造价咨询服务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包名称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预估采购数量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1 采购包1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其他未列明行业 6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最高限制单价(元)或最高优惠率(%):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详见征集文件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行政区划/采购单位 类型
1 ******服务中心本级 采购单位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采购包1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2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
3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5 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6 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
9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10 信用记录 按供应商须知要求审查
11 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的相关规定(注:提供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信息查询截图)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5年05月19日 2025年05月2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3.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1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5年06月10日 09时0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辽宁政府采购网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公采签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操作。在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公采签的办理及使用,可查看“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的公采签办理及使用。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

  400服务电话:******88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4.其他补充事宜:

1.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2025610日9******服务中心四楼),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文件及现场递交备份文件同时执行如供应商未提交备份文件或在启用备份文件时,备份文件无法打开、识别,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电子档(U盘)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送达电子档备份文件的不予接收。

下载招标文件成功的供应商名称、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号和分包编号与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项目的投标文件编号和分包编号必须一致,不一致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可以澄清的情况除外)。

注:建议投标供应商务必在开标前提前两个工作日做好电子投标文件、文件传输、CA绑定(激活)等相关工作,如出现问题及时与系统技术支持联系(400-128-8588),否则自行承担其不利后果。

(4).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提交,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6).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电子档(U盘)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与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相同

(7).4、供应商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需一致,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及报价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8).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征集人:******服务中心本级

2025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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