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告
******集团阳光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有限公司 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虎头镇至虎饶界段路面改造工程自卸汽车租赁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CG-******-07019
1.2项目名称:******有限公司 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虎头镇至虎饶界段路面改造工程自卸汽车租赁项目
1.3采购内容:自卸汽车租赁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计划运输数量 | 工作内容 | 控制单价(含税) | 增值税率 | 价税合计(元) |
1 | 自卸汽车租赁 | m3 | 69455 | 运输-沥青混合料 | 62 | 9% | ****** |
注:供应商所报价格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且单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此单价为含税(税率为9%增值税专用发票)。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竞价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9%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报价。如有其他税率请自行计算上报价格。竟价结束后,如成交供应商实际开具发票的税率非9%增值税专用发票,此次竞价价格需进行核算并公示。表中所列数量为暂定数量,按实际到场验收数量结算,当采购人实际需求数量不足表中数量时,成交供应商不得以需求不足向采购人进行索偿。 |
注:(1)乙方需按照沥青混合料需求量提供足够数量运输车车牌号,具体数量以甲方要求为准。
(2)乙方装货后甲方现场人员验收数量并签发运发料单,货物到达后甲方现场人员验收数量并在运发料单签认收货数量。如乙方对甲方签认的单据有异议,必须当时提出,否则视为乙方接受且以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此单据提出异议。
(2)甲方现场人员按车次开具运发料单,并将运输结算联返给乙方运输车辆。甲方签认的运发料单-运输结算联为运费结算的唯一凭证,乙方必须妥善保管,丢失的票据一律不补。
(3)运费结算时,结算数量以甲方签认的运发料单-运输结算联中收料数量为准;运距按照运发料单-运输结算联中收发料桩号或位置实测或计算,当乙方对结算运距有异议时,由甲乙双方共同测量后确定,采用的方法需甲方同意;运输单价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执行,第二条未包含的运输项目或运距,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4)甲方运费结算日期以甲方财务结算日期为准,乙方逾期未结算的票据,甲方不予结算。
(5)******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物全部完好无损送达目的地后双方办理结算,分批进场的材料,乙方持运料单每月10、20、30日至甲方结算员处将运料单换为结算单,乙方应按规定及时结算,双方约定超过结算期 3 日内未结算票据视为作废票据,不予结算。
(6)付款方式:支自卸汽车租赁费用的支付,前期资金由供应商自行垫付,采购方支付供应商运输款的前提条件是:建设单位对采购方已进行计量、工程价款已拨付到位,并按拨付金额比例进行支付,当建设单位未能及时支付采购方工程进度款时,采购方可延期支付货款,供应商应予理解。运输费用支付前供应商须先开具可支付款项等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须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增值税扣税凭证,采购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供应商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供应商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1.5供货期: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1.6项目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
1.7其它要求:自卸汽车租赁服务费组成:运输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卸车费、税费(9%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货物损耗、保险费等一切费用)。
1.8履约担保
******银行开具的履约保函;
1.8.2履约担保金额:/;
1.8.3履约担保时间:本次竞价成交公示后,成交供应商5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履约保函;
1.8.4履约担保退还:采购人在成交供应商履行完毕所有合同项下义务后5日内返还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履约担保。
1.9付款方式及时间
1.9.1付款方式:支付前成交供应商须先开具可支付款项等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税率与签订合同税率一致)成交供应商须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增值税扣税凭证,采购人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成交供应商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成交供应商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先货后款。合同签订后网银支付;
1.9.2付款时间:采购人收到合格设备后且成交供应商满足1.9.1内要求,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支付。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三、采购预算:
******元(税价合计),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且投标单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
四、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4.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8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9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意向供应商报名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6月26日8时00分至2025年6月29日8时00分(北京时间),在“睿采平台”(******)本次竞价公告中进行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入驻,已审核入驻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格审核资料,如未按要求提交,报名将不予审核通过。
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5.1.1营业执照;
5.1.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5.1.4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5.1.5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截图,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1.6意向供应商风险等级查询截图,以天眼查(******/)查询结果为准;
5.1.7近两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的记录(承诺书形式,格式自拟)。
5.2报名时需将以上5.1中要求的各项材料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名称为:企业名称)并上传。
5.3采购文件费及交易保证金缴纳事宜:
采购文件不收费。
5.4交易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交易保证金于成交公示发出后5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交易保证金于签订采购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5日内无息退回。
六、竞价安排
6.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6.2竞价延时:/
6.3竞价时间:2025年6月29日9时00分至2025年6月29日10时00分
6.4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睿采网智慧采购平台网站(******)进行注册、报名;
6.4.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智慧采购平台报价;
6.4.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6.4.3本次采购公告在睿采网智慧采购平台(******)上发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7.1递交资格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6月28日18:00 ;
7.2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 6月28日18:00开始;
7.3邮寄资格文件的地点: 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解放东街与跃进路交叉口西******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
7.4资格文件邮寄要求:资格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除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纸质材料外,须提供扫描件电子版、截图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qq.com)交由采购人备案,需在竞价开始时间之前;资格文件以邮寄地点收到时间为准,因邮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5资格文件审查若不符合要求,不允许参加竞标。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采购人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投标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采购人将在满足竞价需求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银行:******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519 0798 9010 000
注:1.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示例:CG-******-04325)
2.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招标编号。(示例:******有限公司 CG-******-04325)
单笔采购中标额 |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
50万元以下 | 按200元/次收取 |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 按500元/次收取 |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按 2000元/次收取 |
500万元(含)以上 | 按本次中标金额的0.1%收取 |
九、其它说明
未通过报名资料审核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址:鸡西市虎林市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公告存异监督管理人:常先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