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花市社区、明光社区等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一标段)
招标人补遗(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大足区花市社区、明光社区等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一标段)”补遗(二)通知如下: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0.9不平衡报价”中相应内容修改为:在本项目投标工程量清单中,实行分部分项报价按最高限价均衡下浮,任意分部分项单价下浮率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下浮率【(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的±10%。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将对拟中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进行复核,若发现中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存在不平衡报价的情形,取消拟中标人******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注:本次发布的补遗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次答疑及补遗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答疑及补遗通知为准。
招标人(印章):******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印章):荣会晟******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