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PM-******99
项目名称:******小学教职工午餐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561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561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1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小学教职工午餐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
1 |
56100 |
项 |
餐饮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特定条件:
特定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新的食品经营销售方面规定的,应从其规定,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并附上有关制度规定予以佐证。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①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等信息,公对公转账相应的招标文件售价至我公司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及编辑完整的购买标书登记表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邮件至我司的电子信箱(******),以邮件到达我公司电子信箱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办理。】。售价: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账户信息
|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
获取招标文件及支付招标服务费账户 |
开户行 |
******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
******银行金鸡山支行 |
账 号 |
1502 0141 7000 7436 |
7345 1101 8260 0053 018 |
开户名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注: 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项目编号:***、采购包:***)格式注明,以便核对。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小学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崎下路6号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方法: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西洪广场2层
联系人:陈燕荧、陈郑晰、陈炯恒、蒋炜灵
联系方式:0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