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诺水河至光雾山公路(米仓大道)档案整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WUEECG******4
诺水河至光雾山公路(米仓大道)档案整理服务项目变更(补遗)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供应商:
本项目诺水河至光雾山公路(米仓大道)档案整理服务项目与2025年05月16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将本项目磋商文件做出以下变更。
1、第二章 磋商须知
原公告的第二章 磋商须知里的供应商须知附表6条和11条磋商情况公告(************有限公司官网予以公告。)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827-******(802) |
变更为:
第二章 磋商须知供应商须知附表6条和11条磋商情况公告(供应商资格************有限公司官网************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827-******(802) |
2、第二章 磋商须知
变更为:
第二章 磋商须知里的磋商文件(11.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里的11.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电子招采平台网站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3、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原公告的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可提供2022年或2024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三表一附注或四表一附注) |
变更为: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可提供2023年或2024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三表一附注或四表一附注) |
各潜在投标人以新招标文件为准,新的招标文件已经重新上传,请供应商自行下载,
******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