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新院区窗帘隔帘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街9号7楼752号 | 420,000.00元 | 成品窗帘+医用窗帘(单价):73.25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A****** | A****** 窗帘及类似品 | 窗帘隔帘 | 善友 | Sycl01/2.8m、Sygl01/2.8m | 1(元/米) | 73.25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冯胜梅、何学、周述健、尤永利、傅明媚(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各包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并按以下费率下浮5%进行收取: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中标金额100-500万元,费率1.1%;中标金额500-1000万元,费率0.8%;中标金额1000-5000万元,费率0.5%;中标金额5000-10000万元,费率0.25%;中标金额10000-100000万元,费率0.05%;中标金额1************银行账号:5100?1416?1080?5091?2708?(5)采购合同签订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6)招标代理服务费交纳完成后,可按照以下温馨提示开具发票:******,发票开具后将直接发送至原申请开票邮箱。(邮件名称:申请开具发票金额XX元;邮件内容需明确:项目名称、付款截图、联系人、联系电话,开票信息注明专票/普票,专票需提供邮寄收件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计划号:************2931[2025]00033
最高限价:42万元;
******财政局采购股,联系电话:0830-******;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
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中标人联系方式:郭雨露 ******。
注:中标单价合计为73.25元,其中成品窗帘为:40.50元/米,医用隔帘为:32.75元/米。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医院
地址:叙永县环城大道菱角塘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金融中心7号楼90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丹、李晓涵
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5月20日
相关附件:
新院区窗帘隔帘采购项目(N******************002)-文件集.zip******有限公司).pdf 附件: ******有限公司).pdf 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