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光电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椒江区前所至章安公路及接线工程一期)施工招标第2号补遗书
致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第一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2和2.3款的规定,招标人可能会因任何原因以补遗书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发布第2号补遗书,若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第2号补遗书内容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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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5日
台州市光电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椒江区前所至章安公路及接线工程一期)施工招标第2号补遗书
一、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及澄清
1、现更新图纸,详见附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2、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施工组织设计中“(4)质量、进度保证措施、安全生产管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修改为“(4)质量、进度保证措施、安全生产管理保证措施”;“(5)平安百年品质工程的创建思路及方案、标化工地创建”修改为“(5)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