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文件
1.采购条件
本项目 公安县人文纪念公园建设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方为 ******有限责任公司 。因建设需要,现对 防水工程 进行 公开询价 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概况 用地754.4亩。房屋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6800平方米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楼、丧葬文化博物馆、烈士纪念馆、客房部、餐厅、服务楼、悼念厅、火化车间、职工周转房等主体建筑与配套室外工程;绿化景观与市政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绿化、道路、广场、景观、桥、雕塑、烈士陵园、公祭广场、公墓区及墓穴。
2.1.2建设地点 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南平镇金马村,北邻207国道,南抵新莲湖,西邻207国道,东接岳宜高速。
2.1.3建设工期 720日历天。
2.2 采购范围
2.2.1工作内容及分包范围 本项目屋面卷材防水、墙面涂膜防水、楼地面涂膜防水,暂定合计工程量为55603.83平方米。
2.2.2承包方式 专业分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工期、包小型机械等),已包含双包工程涉及的一切费用,不再计取其他费用。
2.2.3工程工期 暂定总日历天数为90天。
2.2.4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满足相关设计规范质量技术的要求。
2.2.5安全文明 合格。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并随时接受总包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2.3 报价要求
2.3.1最高限价 含税总价******.71元,税率为9%。
2.3.2 报价方式 固定综合单价。
2.3.3 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汇款、供应链金融产品(如浙建e******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贴息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甲方每季度按审核乙方当期完成双方审定产值的68%支付进度款;工程全部完成并经验收、备案且经业主方审核无异后,甲乙向乙方支付至累计已完合格工程产值的68%;待本工程完成结算审计且双方办理完最终结算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双方确认最终结算价款的97%,剩余结算价款的3%作为质保金于质保期满后三个月内扣除维修费用(如发生)后无息支付完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 资质, / 业绩,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严禁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3投标人需在浙建采绿色供应链服务平台(******/******集团合格分供方库内。
3.4任何与采购文件相违背,有损失采购方利益的条款,采购方有权作废或重新采购。采购文件和报价文件有冲突,以采购文件为准。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2 日 1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浙建采绿色供应链服务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免费下载。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A)纸质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0 月 22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南平镇金马村,北邻207国道,南抵新莲湖,西邻207国道,东接岳宜高速,公安县人文纪念公园建设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部 。
5.1 (B)电子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0 月 22 日 15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浙建采绿色供应链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采购方将予以拒收。
5.2 (B)逾期报价文件将无法上传至浙建采绿色供应链服务平台。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 2025 年 10 月 22 日 15 时 00 分。
6.2 开标地点:浙建采绿色供应链服务平台(******/)
7.其他
7.1投标人提供履行本项目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证件等)
8.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彭涛
地 址: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南平镇金马村,北邻207国道,南抵新莲湖,西邻207国道,东接岳宜高速,公安县人文纪念公园建设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部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