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1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2日-2025年6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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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三期飞行区工程 |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内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1)空港大道下穿隧道及其配套工程;主要包含空港大道下穿隧道,配套的空港大道西辅道、空港大道东辅道以及综合管廊、管线迁改、保通工程等配套工程。(2)西垂滑西北空侧隧道民航工程,主要包含西垂滑、西北空侧隧道以及附属配套设施。(3)其余管廊工程,主要包含按照机场总规形成双路由管廊的其余部分管廊工程 | ******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的信函和电话。 |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施工期 从声源上控制,采用低噪声设备,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单位应该严格执行《杭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做到“八个百分百”,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彩钢板围护和喷雾装置,必须配备洒水车,对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定期洒水抑尘,保持路面湿润,进出口设置降尘喷雾设备,抑制道路扬尘污染;施工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严禁排入周边河道;钻渣废水经中转沉淀池沉淀处理达标后上清液循环用于施工用水,不得排入周边河******水利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余方处置实行承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相关要求,余方处置方案经相关行政部门确认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余方按照《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要求运输,再运至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的处置点进行妥善处置,防止二次污染;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建设用地,节约土地资源,缩小用地规模,搞好土地生态恢复和保护工作,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复植,通过乔、灌、草联合种植建设立体生态系统恢复植被 运营期 噪声:①加强绿化种植,加强道路的日常维护、保养,发现路面破损及时修复,防止因路面破损引起车辆颠簸,造成噪声强度增加。 ②加强交通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等交通规则。 大气:①加强道路的清扫,保持道路的整洁,遇到路面破损应及时修补,以减少道路扬尘的发生。 ②加强道路绿化并加强对绿化的养护。 废水:道路建成后,道路两侧实行雨污分流,确保道路沿线截污范围内的污水顺利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风险防范:加强风险防范,设置完善的路面标线和安全警示设施,加强车辆管理和车检工作,制定和执行紧急事故处理计划,设立必要的机构和管理程序,遏制意外事故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