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682号) ,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国环规环评 [2017] 4号),现将《黑龙江省海伦市海伦河三期(乐业段、祥富段)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海伦市海伦河三期(乐业段、祥富段)治理工程项目
******水务局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起点位于新设村北侧3.2km处,终点位于北兴村北侧2.3km处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及专家签字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2024.9.11-2024.10.14)
联系人:高峰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