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新安县五头镇农贸市场建设项目监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6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新安政采磋商(2025)0066号-1 | ******人民政府新安县五头镇农贸市场建设项目监理项目 | 400000 | 400000 | 是 | 400000 |
5.2监理服务期:从开工之日起至实际竣工之日止(含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修复及质保期内)监理全过程。
5.3质量要求: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执行。
5.4服务地点:新安县五头镇境内。
5.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7安全生产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8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②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内容作为资格后审时审查的内容,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资料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财政局
******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