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直各业务主管单位、全旗各社会组织:
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发〔2010〕39号)、《敖汉旗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实施细则》,将开展2025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为在敖汉旗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且取得登记证书满两个年度未参加过评估的,获得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已满5年有效期的或获得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满2年后申请重新评估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未参加上年度的年度检查;
2.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基本合格;
3.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
4.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5.不符合评估条件的其他情形。
二、评估内容
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社会组织的不同类型分类实施。
社会团体实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
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实行规范化建设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业务活动和诚信建设、社会评价。
符合参加评估条件,但未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视为无评估等级。
三、评估等级
社会组织评估结果分5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
5A级(AAAAA)综合评分900分以上;
4A级(AAAA)综合评分900-800分之间;
3A级(AAA)综合分800-700分之间;
2A级(AA)综合分700-600分之间;
1A级(A)综合分600 分以下。
获得3A级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优先获得政府奖励。
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获得4A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在年度检查时,简化年度检查程序。简化的内容和程序由民政部门在年度检查通知中予以明确。
其中被评为4A 以上等级(含4A)的报自治区民政厅备案。
四、评估组织机构
******委员会:负责评估实施方案,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实施评估工作,确定评估等级,公示评估结果;
******委员会:负责评估的复核和对举报的裁定。
五、评估步骤
评估工作从2025年7月1日至10月30日。
评估步骤分四个阶段:
(一)报名、自我评估阶段。
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于2025年8月30日前下载《敖汉旗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报名表》(附件1)、《敖汉旗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相关材料》(附件2),并按照要求填写申报材料,******。
(二)实地评估阶段(2025年9月1日至10月30日)
由评估专家组按评估办法的要求进行实地考察评估。
(三)公示颁证阶段(2025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
******委员会审核后******委员会对公示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再次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四)颁发证书和牌匾(2025年12月)
旗民政局向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是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完善改进政府管理模式的重要手段,获得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是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重要依据,对于推动社会组织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功能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业务主管单位、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积极参与。
(二)对照标准,认真准备。各社会组织要根据评估标准,认真自查,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强研究,及时整改, 以达到“以评促建”的目的。要按照通知要求,准备好评估所需各项资料,如实提供,按时报送。
(三)充分宣传,确保公正。要加强对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宣传,及时报道评估工作进展情况,评估程序做到公开、 公平、公正,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得到被评估对象和社会各界的认可。
七、联系方式
(一)评估机构
联系人:秦哲
联系电话:******
(二)旗民政局
联系人:张伟
联系电话:******
(三)监督投诉
联系人:孟庆彬
联系电话:******
特此通知。
敖汉旗民政局
2025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