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广利港区航道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东营港广利港区航道扩建工程”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特此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使项目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营港广利港区航道扩建工程
2、建设地点:东营港广利港区
3、建设性质:扩建
4、建设内容:本项目在原5000吨级航道基础上进行扩建,为减少工程量,平面布置尽可能利用原航槽,考虑到航道西端北侧为已建的通用泊位港池,扩建后保持K0+000以西的北侧航道底边线平面位置不变,对原航道向南拓宽、浚深,同时向东延伸。本项目航道全长35400m,设计底高程-10.0m,里程-1+621~0+000段航道通航宽度为104m,里程0+000~33+779段航道通航宽度为120m,航道边坡1:8。扩建后航道轴线方位不变,为251°00′00″—71°00′00″。本项目航道疏浚土方1770.16万m3,施工期回淤量考虑1.5年常态回淤量共计58.92万m3,总疏浚土方1829.08万m3。项目总投资104824.39万元,建设工期18个月。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薄先生
联系电话:******
邮箱:/
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59号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滕芝
联系电话:0532-******
邮箱:******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华中路66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可通过本公示指定的联系方式,以通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说明
公众对项目建设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编制单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