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吉林油田新立采油厂安全隐患治理工程涉水区域管道风险隐患治理工程地面工程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办公室)
传真:******
******街道东镇东路3518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吉林油田新立采油厂安全隐患治理工程涉水区域管道风险隐患治理工程地面工程 |
松原市前郭县境内 |
******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新立采油厂 |
******有限公司 |
吉林油田新立采油厂安全隐患治理工程涉水区域管道风险隐患治理工程地面工程 |
1.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加盖苫布、控制车速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汽车尾气、焊接烟气等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运营期无生产废气产生。 2.施工期产生的管线扫线废水通过管线进入新北联合站和新立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试压废水由罐车拉运至新北联合站和新立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控制指标后,回注地下,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外运做农家肥处理;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 3.施工期采用低噪设备、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无噪声产生。 4.施工期产生的焊条头统一收集后,由吉林油田物资处回收处理;原有管线经扫线处理后两端进行封堵,废弃在地下;废弃泥浆排入泥浆暂存罐,由罐车拉运至新立泥浆处理站进行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5.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临时占地,施工时进行表土剥离,用于今后的植被恢复,尽量减轻对土壤及植被的破坏,避开农作物生长期,施工完毕后尽快恢复植被。 6.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避免由于各种因素造成的管道泄漏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同时应加强员工的环保教育和培训,落实风险防范措施,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 |
邮编:13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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