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区司法局牵头对区政府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各责任单位提出清理意见和区司法局初步审查,形成了拟继续有效、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
根据工作规定,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2025年8月7日,如有意见,请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区司法局。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0527-******。
宿豫区司法局
2025年7月28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 号 |
文 件 标 题 |
1 |
宿豫政发 〔2014〕87号 |
******学校师资流动工作的实施意见 |
2 |
宿豫政发 〔2019〕104号 |
关于新沂河(宿豫区境内)管理范围划定情况的公告 |
3 |
宿豫政发 〔2019〕109号 |
关于嶂山闸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公告 |
4 |
宿豫规发 〔2020〕1号 |
关于印发宿豫区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
5 |
宿豫政规发〔2023〕2号 |
关于印发宿豫区信用便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6 |
宿豫政规发〔2024〕1号 |
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宿豫区优抚对象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附件2
拟废止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 号 |
文 件 标 题 |
1 |
宿豫政规发〔2014〕2号 |
关于规范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的若干意见(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