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涪陵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涪陵分公司职工交通车服务项目进行竞争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竞争谈判内容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预算 |
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家) |
备注 |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涪陵分公司职工交通车服务项目 |
采购1家定点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交通车服务。采购人对本项目不作采购实施金额的最低承诺,以实际用车趟次结算为准。 |
最高限价详见详见第三章 项目商务需求中二、报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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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金额约98.4万元(其中年度金额约32.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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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成交供应商须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外包服务公司签订本项目的租赁合同并与外包服务公司分别进行结算。
二、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能够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其他非法人组织,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非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供应商,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符合其主体性质的、其他有权机关出具的有效设立证明,以下简称“其他有效设立证明”),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3.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资格,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无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2022年10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zgcpwsw/)”无行贿行为记录。
3.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被列入采购人(烟草行业)存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投标截止日仍在禁入期限内(含禁入截止时间当天)的情形,否则其投标或中标无效。
3.4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破产(含预重整)状态。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6供应商具有经行政机关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7供应商若为分(公司)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须经总公司授权,并只能授权一家分(公司)支机构参与投标,授权内容须包含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关内容。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本次竞争谈判公告在“重庆烟草网”(******)上发布。
(二)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招标代理机构处报名及领取本项目竞争谈判文件、澄清文件(若有)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4日,每日的上午 8 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四)竞争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线上获取竞争谈判文件:供应商将《获取竞争谈判文件申请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设立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若供应商未委托代理人的,报名时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彩色扫描件电子版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发送邮件时的主题/标题请简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发送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指定账户及账号,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发送至以上邮箱(汇款时需备注投标人名称和参与的项目名称,可简写),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招标文件费到账后将竞争谈判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报名供应商发送。
获取竞争谈判文件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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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涪陵分公司职工交通车服务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全称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
名字: (身份证号码: ) |
委托代理人信息 |
委托代理人名字: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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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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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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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由供应商填写(信息必须完整、准确),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供应商必须按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资料并成功获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竞争谈判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谈判,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招标文件费 500 元/份(售后不退),获取竞争谈判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费。
(五)谈判地点: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涪陵分公司会议室(******街道鹤凤大道12号)。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七)谈判开始时间:2025年11月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五、谈判保证金
(一)谈判保证金缴纳
1.谈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1.9万元整。
谈判保证金应当按照上述金额一次性缴纳至指定账户,供应商需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涪陵分公司职工交通车服务项目竞争谈判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
2.谈判保证金缴纳时间:获取谈判文件后至2025年11月3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前。
3.谈判保证金******银行账号详见竞争谈判文件。
4.谈判保证金缴纳******银行转账(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
5.谈判保证金退还方式:在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无息退还。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二)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不允许分包、转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涪陵分公司
联 系 人: 毛老师
电 话: ******
地 址: ******街道鹤凤大道12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联系人: 庞洪美、谭稼彬
电 话: ******(******)
地 址: 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B栋8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