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采用比价方式自行组织采购的平潭综合实验区四个地块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服务项目的比价评审工作已经结束,评审结果如下:
排名 | 单位名称 |
1 | ******有限公司 |
2 | ******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
3 | 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
4 | 福建省地质测绘院 |
******有限公司中选。
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对结果存在异议,可向我局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我局联系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8层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0591-******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