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物资公司镀锌盘扣租赁
招标答疑澄清
(招标编号:ACEG-************)
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原条款:自首次提货起租之日起满2年止,租赁物资每年按10个月计算租费若甲方存在胀库现象,满3个月可退还,租金按实际退货日期结算。
我方建议调整并明确:起租期730天,租期每满365天减免60天。
说明:起租期要明确,90天起租与年租不符。
答复:维持原招标文件内容不变:自首次提货起租之日起满2年止,租赁物资每年按10个月计算租费。若甲方存在胀库现象,满3个月可退还,租金按实际退货日期结算。
90天起租指“若甲方存在胀库现象,满3个月可退还”,与年租不矛盾。
(本补遗澄清无需放入投标文件中,不作为无效标处理,但与招标文件持有同等效力)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