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开化县“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期)--耕地功能恢复项目设计
三、项目编号:第(2025- 046)号
四、更正说明:
第1标段、第2标段:
1、原招标文件中的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条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内容及第五章招标项目设计要求项目概况、招标范围:“项目概况:该项目建设规模约1.5******办事处、华埠镇、桐村镇、杨林镇、音坑乡、中村乡、林山乡、池淮镇、苏庄镇、长虹乡、马金镇、村头镇、齐溪镇、何田乡、大溪边乡共15个乡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数字农业、生产设备设施等相关农业产业化配套工程。
2.2标段划分:本次设计招标共分为3个标段。
标段1:该标段建安投资估算约1961.1万元。建设规模约6537亩,项目主要涉及池淮镇、苏庄镇、长虹乡、杨林镇、桐村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数字农业、生产设备设施等相关农业产业化配套工程。
标段2:该标段建安投资估算约1140.6万元。建设规模约3802亩,项目主要涉及芹阳办、华埠镇、村头镇、大溪边乡、林山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数字农业、生产设备设施等相关农业产业化配套工程。
标段3:该标段建安投资估算约1398.3万元。建设规模约4661亩,项目主要涉及音坑乡、马金镇、何田乡、齐溪镇、中村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数字农业、生产设备设施等相关农业产业化配套工程。”
更正为:“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内容2.1 项目概况:项目地点开化县范围内,从******办事处、华埠镇、桐村镇、杨林镇、音坑乡、中村乡、林山乡、池淮镇、苏庄镇、长虹乡、马金镇、村头镇、齐溪镇、何田乡、大溪边乡共15个乡镇中选址。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数字农业、生产设备设施等相关农业产业化配套工程。本项目建设规模暂估,招标人可作出相应增减,具体建设亩数及建设内容以实际为准。
2.2标段划分:本次设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
标段1:该标段建安投资估算约1960万元,建设规模约980亩。项目主要涉及池淮镇等乡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数字农业、生产设备设施等相关农业产业化配套工程。
标段2:该标段建安投资估算约2540万元,建设规模约1270亩。项目主要涉及华埠镇等乡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数字农业、生产设备设施等相关农业产业化配套工程。”
2、原招标文件中的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条最高投标限价:“标段1:设定最高投标限价为 85.9552 万元,如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按建安投资估算 1961.1万元,参照《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16计算出设计费为 93.4295万元,最高限价按92%计,即为85.9552万元
结算时按中标费率(中标费率=中标价/建安投资估算1961.1万元*100%),收费基数以审定的施工预算价为准。
标段2:设定最高投标限价为 73.9152 万元,如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按建安投资估算 1140.6万元,参照《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16计算出设计费为80.3426万元,最高限价按92%计,即为73.9152万元。
结算时按中标费率(中标费率=中标价/建安投资估算1140.6万元*100%),收费基数以审定的施工预算价为准。
标段3:设定最高投标限价为77.6967 万元,如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按建安投资估算1398.3万元,参照《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16计算出设计费为 84.4523万元,最高限价按92%计,即为77.6967万元。
结算时按中标费率(中标费率=中标价/建安投资估算1398.3万元*100%),收费基数以审定的施工预算价为准。”
更正为:“标段1:招标人设定最高投标限价为44.1000万元,最高投标限价单价为450元/亩,如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结算时按立项新增耕地面积的实际亩数*中标单价
标段2:招标人设定最高投标限价为57.1500万元,最高投标限价单价为450元/亩,如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结算时按立项新增耕地面积的实际亩数*中标单价 ”
3、原招标文件中的第一章招标公告2.4 条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条“设计周期:35日历天(第一阶段: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规划设计方案;第二阶段:根据招标人的评审意见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5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审核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并完成报批)。”更正为“设计周期:35日历天(第一阶段: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规划设计方案;第二阶段:根据招标人的评审意见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5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审核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并完成报批),规划设计方案包含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规划设计方案按需分册装订提供。”
4、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条”建设地点:******办事处、桐村镇、杨林镇、音坑乡等******办事处)”更正为:“项目地点开化县范围内,从******办事处、华埠镇、桐村镇、杨林镇、音坑乡、中村乡、林山乡、池淮镇、苏庄镇、长虹乡、马金镇、村头镇、齐溪镇、何田乡、大溪边乡共15个乡镇中选址。”
5、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八条合同价款“8.1.合同价格形式:?固定费率合同 ;8.2.中标费率为: %(中标费率=签约合同价/建安投资估算×100%,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8.3.签约合同价为:不含税金额 元,税额 元,税率为 %,价税合计人民币(大写) (¥ 元)。8.4最终设计费=审定的施工预算价*中标费率。”更正为“8.1.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8.2.中标单价为: 元/亩。8.3.签约暂定合同价为:不含税金额 元,税额 元,税率为 %,价税合计人民币(大写) (¥ 元)。8.4最终设计费=按立项新增耕地面积的实际亩数*中标单价。”
6、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法)“6、评审细则 6.1资信分(2)项目负责人业绩和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书 一、评分索引表 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土地整治项目(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或垦造耕地项目或旱改水项目或复垦项目)规划设计项目,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承接合同原件扫描件;②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③立项文件或设计批复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证明材料中未明确项目类型的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更正为“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土地整治项目(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或垦造耕地项目或旱改水项目或复垦项目)规划设计项目,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承接合同原件扫描件;②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③立项文件或设计批复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证明材料中须体现其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身份(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上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任意一种即可),未明确项目类型的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7、第3标段:因项目调整,现将本项目第3标段终止招标。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8、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2025年5月20日9:00时更正为2025年6月 4日
09 :00 时;
9、招标文件正文、电子招标文件(后缀.QZZF)以本次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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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5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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