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
首页 >

关于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服务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服务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时间:
2025-06-19
招标文件下载
我要报名
为全面规范交通运输领域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就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乱收费问题。巧立名目违规收费,随意提升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落实有关降费优惠政策不到位,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收费或者重复收费;利用职权和行业垄断地位强行服务、搭车收费,将自身应承担的费用转嫁企业承担;未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等问题。
(二)乱罚款问题。小过重罚、“一刀切”执法、随意降低对违法行为的认定门槛、随意扩大违法行为的范围、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者高额罚款等过罚失当问题;一罚了之、对违法行为重罚款轻纠错、只罚款不教育等以罚代管问题。
(三)乱检查问题。违反国务院关于涉企行政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规定的行为;没有依据或超越权限检查,不按规定事项、标准、程序检查,以检查之名随意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随意任性检查问题;执法扰企,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对同一主体检查明显超过合理频次等违规检查问题。
(四)乱查封问题。对轻微违法行为滥用查封扣押手段,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财物,擅自扩大证据登记保存对象范围等随意查封扣押问题;无充分理由延长查封扣押期限,超期查封扣押,解封后不立即退还财物,以未缴纳罚款为由拖延解封等解封不及时问题。
(五)违规异地执法问题。超越法定管辖范围,对非本辖区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执法活动;利用行政执法手段插手异地的经济纠纷;未履行协作程序或超越协作权限在异地开展执法等情形。
(六)趋利性执法问题。下达或变相下达行政罚没款、执法数量考核指标;为增加行政罚没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需要随意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将行政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只罚款不卸货、串通“带车黄牛”逃避超限检测,违反“罚缴分离”规定等情形。
(七)其他问题。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的问题;粗暴执法;执法不作为等情形。
二、线索反映渠道
1.邮箱反映:将《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填写表》(详见附件)及相关证据材料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注明“问题线索”)。
2.电话投诉:0731-******
******办公室,邮政编码:410300。
三、线索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自即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
四、注意事项
(一)为方便反映问题,提高线索质量,便于有效核实查办,请按照附件表格格式反映问题线索。
(二)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将根据反映人意愿对反映的相关信息保密。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将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三)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欢迎广大企业、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社会各界对交通运输领域涉企行政执法服务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附件:涉企行政执法服务突出问题线索填写表
浏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19日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机电设备采购平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转载请必须注明机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注册使用者、商机更精准
姓名:*
手机号:*
验证码:* 发送验证码 已发送(60s)
机构名称:
职位:
供应产品:
评标专家会员
商机会员
供采通会员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抱歉,您当前会员等级权限不够!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请扫码添加客服微信或拨打客服热线 0571-28951270 提升会员等级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