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
******有限公司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已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征求公众意见。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有限公司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4.******有限公司
5.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山产业园
6.项目建设内容:建设一条5万吨/年有机液体废物综合利用生产线;一条4万吨/年无机液体废物综合利用生产线;配套建设3万吨/年三废处置装置一套,新建厂房及库房约20000m2,购置设备、配套环保设施及安装工程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填写公众意见表(链接: ******/s/1isyNMoJqbLng-6Ye6ft-eQ 提取码: p5gj)。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邮寄地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晶
联系电话:******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此公告!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日期:2025 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