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30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 日-2025年7 月7 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
通讯地址: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四楼
邮编:3112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有限公司年产1500台眼科手术仪壳体项目 |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红垦农场红泰六路489号34-1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位于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泰六路489号中南高科钱江云谷创业园34幢1号2楼闲置工业厂房618m2,异地扩建实施年产1500台眼科手术仪壳体项目。项目建设一条涂装线,一条组装产线,预计年产最多可达1500套眼科手术机器人的壳体。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 | ******有限公司年产1500台眼科手术仪壳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不含涉密内容)已在生态环境公示网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映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处理措施 项目生产车间主要大气污染物为喷涂废气、喷枪清洗废气、表干烘干废气、丝印洗版废气、打磨粉尘,其中涂装废气、喷枪清洗废气、表干烘干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丝印机上废气产生量很少,加强车间通风。 2、水污染物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园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同时满足园区物业公司与萧山钱江水处理厂间约定的纳管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水帘废水、喷枪清洗废水经桶装收集作为危废委托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 3、固体废弃物 一般固废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使用专业容器进行收集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公司处理,平时存放应按照危废管理,同时做好危险固废仓库的防雨、防渗漏、防扬撒“三防”措施。 4、噪声 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