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千佛镇汪山埂段:设计工程综合治理河段长7.98km,******居段已建堤防,新建护岸左右岸总长7.1km,其中左岸4.4km,起点为将军桥终点为玻璃厂,右岸分两段,第一段起点为胜利桥终点为蚊儿山北侧长度0.7km,第二段起点为蚊儿山南侧终点为玻璃厂长度2km,右岸新建护岸总长2.7km,新建穿堤管涵29座,新建下河梯步9处,新建水位标尺4处,新建安全监测点4处;河道清淤总长3.7km,清淤起点为千佛镇镇区段下游,终点为漆家坝。新建道路3条交通道路,长1098m,路面宽度3.5m。
研城镇红太阳村段:设计工程综合治理河长8821m,治理范围为新桥水坝下游100m~井乐大道桥上游650m,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护岸及河道疏浚。新建护岸长度3136m,其中:左岸护岸长度1784m(九鼎堂~钱家坝桥左岸446m,钱家坝桥~三号桥左岸441m,三号桥~碧水龙湾桥左岸330m,碧水龙湾桥~通乐桥左岸567m);右岸护岸长度1352m(钱家坝桥~三号桥右岸503m,三号桥~碧水龙湾桥右岸343m,碧水龙湾桥~通乐桥右岸506m);河道疏浚共2段总长度7.0km。第一段上起新桥水坝下游100m,下至太阳岛外九鼎堂,总长度2.0km。第二段上起通乐桥,下至井乐大道桥上游650m,总长度5.0km。沿线新建穿堤涵管4处,新建下河梯步10处,新建水位标尺7处,新建安全监测点4处。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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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四川省茫溪河井研县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