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助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根据《湖北******办公室关于开展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确定工作的通知》(鄂退役军人办发〔2021〕3号)有关精神,竹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征集无人机操作培训机构,负责承接退役军人无人机操作技能培训任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承训机构申报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定办学资质或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培训项目。
(二)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科目,有实训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
(三)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培训质量较好,相关证书获取率和培训后推荐就业率较高。
(四)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申报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申报时间:2025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5个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地点:具备基本条件和承训意愿的培训机构,可到竹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申报(竹山县城关镇人民路171号)。
(三)申报需提供材料:承训机构相关资质(包括办学许可证、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等),教学场地所有权证(租用场地需提供租赁协议),设施设备清单,师资及管理人员名册、管理制度等;以上相关证明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原件经核对后现场退回。并填写《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一式三份)。
三、承训机构确定程序
培训机构对本机构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竹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申报培训机构申请,通过与相关主管部门核对资质信息、实地考察调研等方式核实培训机构情况,核实后确定我县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统一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监督。公示完成后,择优选取一家机构与竹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签约。
四、其它事项
除公告指定受理单位外,竹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该申报事项。
五、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竹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