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对《耒阳市小水镇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0号 邮编:4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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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耒阳市小水镇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 |
建设地点 | 耒阳市小水镇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耒阳市小水镇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位于耒阳市小水镇光。本期建设内容为建设一座户外式110kV升压站,总用地7283m2,配套安装1台100MVA主变压器,建设1座容积约为25m3事故油池和1处约15.91m2的危废暂存间。工程总投资为33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3万元,占总投资的1.4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电磁环境:控制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选用具有抗干扰能力的设备,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等;控制配电构架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定期对站内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主变等运行良好;升压站围墙周围挂设警示标志,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升压站区域;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确保升压站建成投运后,周围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限值要求。 2.噪声: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居民敏感点时应低速、禁鸣。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施工单位合理规划施工过程与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避开休息时间(中午 12:00~14:00、夜间 22:00~06:00)进行施工作业。 3.废水:合理选择施工工期,避免在雨季。施工产生的废水及车辆冲洗废水全部排入沉淀池内,经简单沉淀处理后,可回用于车辆冲洗或施工场地内喷洒降尘。在施工完成后,尽快对建设区进行环境绿化工程和地面硬化的建设,使场地地面及时得到绿化覆盖和硬化,美化环境。生活污水利用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用于周边绿化。运营期升压站值班人员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 4.生态环境:加强施工人员环境保护宣教工作,禁止捕杀野生动物和从事其他有碍生态环境保护的活动,禁止施工人员砍伐施工区外的保护树种及其他林木。改进施工技术,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降低噪声强度,以减少对动物的影响。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的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道路在现有道路的基础上布置规划。根据施工特点进行水土保持措施,自觉保护施工营地周围的草木和水土保持设施。施工完成后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平整,对进站道路进行硬化,对站区空地及站址四周进行绿化,对临时占地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5.固废:建筑垃圾统一堆放,定期清理。建筑材料运输时应限时限量、封闭式运输,防止沿途洒落。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设临时垃圾箱,妥善安排收集工地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并统一送当地垃圾定点收集处,由环卫部门处理。 6.扬尘: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大风天气禁止施工。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等要合理堆放,定期清运。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升压站附近的道路在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临时堆土应及时苫盖、干燥天气下易起尘的裸露土地及时洒水抑尘。 7.运行管理和宣传教育: (1)张贴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2)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 (3)工程建成后需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