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建设******有限公司脱硫液提盐及硫磺精制废物资源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及信息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脱硫液提盐及硫磺精制废物资源化项目
建设地址:新疆昌吉州阜康市甘河子镇东南偏东7km阜晋商工业园区内
******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5日-2025年8月12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盖公章。
联系人:邱工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