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吴山镇区(104A单元)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草案已编制完成,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将《规划》向社会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1月15日,为期30日。
二、公示方式
******人民政府网站:******/
三、公众意见反馈渠道
1.电子邮件:******
******资源局
邮编:330400(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德安县吴山镇区(104A单元)详细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注:本征求意见稿为成果草案,所有数据和内容以最终批复为准。
联系电话:******
接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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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局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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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规划内容:
一、项目名称:《德安县吴山镇区(104A单元)详细规划》
二、基本情况:规划区为吴山镇镇区,地处何铺村,镇区呈南北带状分布,形成“小而美”的空间形态。吴山镇位于德白公路中段、德安县的中北部,是县域北部重要的矿产能源重镇,拥有江西最大的锡矿基地。
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5〕第146号令)、《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24版)、《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年)、《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023年11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江西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江西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管理办法(试行)》。
四、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按照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的方式,强化问题导向,综合分析规划区内现状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策略,并落实上位规划的控制要求,明确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用地的界限、规划控制指标等。
(1)规划范围
规划以城镇开发边界为范围,四至为农林用地,总用地面积为14.56公顷。
(2)规划结构
规划镇区形成“两心两区”的空间结构。
******服务中心,以五柳湖公园为核心的生态景观绿心。
******居住区、北部的教育集中区等两大功能板块。
(3)功能定位
落实上位规划传导,紧扣镇区独特地理环境与主要职******居生活中心”。
(4)用地布局
规划范围用地面积为14.56公顷,******居住用地面积3.70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例为25.41%,主要为现状保留农村宅基地。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4.55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例为31.25%。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0.60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例为4.12%,其中商业用地面积0.44公顷,商务金融用地0.16公顷。规划城镇村道路用地面积3.85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例为26.44%。******消防用地0.09公顷。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1.29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例为8.79%。其中,公园绿地0.95公顷,防护绿地0.12公顷,广场用地0.22公顷。
(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和《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的要求,合理配置各******学校,用地面积1.90公顷。******卫生院,用地面积0.21公顷。
(6)指标控制
按照规划管理的不同要求,分为指令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两类,指令性指标包括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开发强度指标、建筑控制指标、交通控制指标;引导性指标包括土地使用兼容性、人口容量、建筑风格、建筑形式、建筑色彩等参照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