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港珠澳大桥南配套楼ups蓄电池更换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20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zbp)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港珠澳大桥南配套楼ups蓄电池更换
预算金额:人民币柒拾万元整(¥7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柒拾万元整(¥700,000.00)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港珠澳大桥南配套楼ups蓄电池更换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①采购人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拱******管理中心作为采购人进行公开招标。
②采购内容基本情况:本项目拟采购港珠澳大桥南配套2号楼、4号楼机房ups、楼层ups蓄电池1批,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③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和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购产品不属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本项目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供应商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供应商满足上述要求;供应商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要求(投标人自查,投标文件中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4)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7月3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203
3.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提供:《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以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与转账凭证(报名费汇入以下账户)发送至电子邮箱:******************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账号:2002 0246 0910 0173 655。)
4.售价:3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5年8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2.开标时间:2025年8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20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2.资格要求中所指“非法人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行业特殊性是指这些行业本身具备的垄断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本采购活动。
3.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海关网(******)。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管理中心
******办公室
联系方式:温小姐,陈小姐、0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203
联系方式:谢秋艳、******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秋艳
电 话:******
******管理中心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港珠澳大桥南配套楼ups蓄电池更换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20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zbp)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港珠澳大桥南配套楼ups蓄电池更换
预算金额:人民币柒拾万元整(¥7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柒拾万元整(¥700,000.00)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港珠澳大桥南配套楼ups蓄电池更换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①采购人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拱******管理中心作为采购人进行公开招标。
②采购内容基本情况:本项目拟采购港珠澳大桥南配套2号楼、4号楼机房ups、楼层ups蓄电池1批,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③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和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购产品不属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本项目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供应商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供应商满足上述要求;供应商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要求(投标人自查,投标文件中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4)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7月3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203
3.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提供:《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以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与转账凭证(报名费汇入以下账户)发送至电子邮箱:******************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账号:2002 0246 0910 0173 655。)
4.售价:3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5年8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2.开标时间:2025年8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20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2.资格要求中所指“非法人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行业特殊性是指这些行业本身具备的垄断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本采购活动。
3.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海关网(******)。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管理中心
******办公室
联系方式:温小姐,陈小姐、0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203
联系方式:谢秋艳、******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秋艳
电 话:******
******管理中心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