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宾县分公司哈尔滨都市圈环线北环永源至双井段A2-2工区砼搅拌运输车机械租赁
竞价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对******有限公司宾县分公司(以下称“采购人”)北环永源至双井段A2-2项目机械租赁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有限公司宾县分公司哈尔滨都市圈环线北环永源至双井段A2-2项目机械租赁
1.2项目编号:CG-******-08004
1.3采购内容:砼搅拌运输车租赁5个月,具体详见下表及竞价采购文件。
名称 | 数量 (单位) | 质量(购置时间) | 规格 型号 | 技术要求 | 配套 设备 | 其它 | 不含税租金(元) | 税率 | 税额(元) | 价税合计(元) |
砼搅拌运输车 | 7台 | / | / | 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 / | / | 866336.63 | 1% | 8663.37 | 875000.00 |
合计 | 866336.63 | / | 8663.37 | 875000.00 |
1.4租赁服务费组成:包含设备进退场费用、包含乙方人员食宿费、保险费、机械设备使用费用及修理费、保养费及零配件费用、临时用电费用、耗材费用。
1.5使用期限:计划期限为租赁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20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6施工地点:【哈尔滨市宾县宾西镇】
1.7机械租赁费用的结算:机械租赁费用的结算,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按照结算入账情况,及时支付资金,保证采购方的施工生产。以项目实际支付为准。
******银行转账或电汇,供应商出具收据、正规发票。
1.9本次设备租赁要求:意向供应商需提供采购人租赁所需的设备。
1.9.1.委派合格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意向供应商负责对操作人员的安全管理教育,工资和社会保险等一切费用由意向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1.9.2.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如期完成租赁设备的进场、保养等工作。保证机械正常运转,保证采购人的施工生产。
1.9.3.意向供应商应与其操作手订立雇佣合同书,形成雇佣合同关系,并为其发放工资。
1.9.4.意向供应商驻采购人现场的工作人员需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工作,对于严重失职和违章操作的,采购人有权通知意向供应商更换工作人员,意向供应商应立即更换人员。
1.9.5.意向供应商应保证租赁设备状况良好,随机附件、随机工具、证照齐全并合法有效。向采购人提供有关的租赁资质证明文件和负责办理设备检测和安全使用手续,提供设备相关资料以及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的操作证。
1.9.6.意向供应商应为租赁设备做财产保险和第三者意外保险。非采购人故意造成的租赁物毁坏损失由意向供应商承担责任。在设备租赁服务期间,因意向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事故或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意向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1.9.7.意向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做好租赁设备发生故障时的所有保障措施,以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意向供应商接到采购人机械故障维修通知后,负责12小时内派人到现场维修。租赁期内,机械的维修、保养、零配件及修理费用由意向供应商自行负责。
1.9.8.租赁设备进入施工场地途中及意向供应商操作手在工作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直接损失以及采购人先期垫付的费用)由意向供应商承担。
1.9.9.意向供应商在进、退场途中及施工过程中给第三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意向供应商承担责任。
1.9.10.因设备故障事故,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由意向供应商进行赔偿。
1.9.11.意向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退场通知规定的时间内退出施工现场,因意向供应商拖延而发生的费用由意向供应商自负。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3.采购预算:875000.00元。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总预算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限价,且单价不得高于各规格的采购单价限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
3.1此预算包含货物价格、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1%增值税)、货物的保险费、货物的运输费用等全部费用;供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3.2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竞价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1%增值税率)进行报价。如有其他税率请自行计算上报价格。竞价结束后,如成交供应商实际开具发票的税率非1%增值税率,此次竞价价格需进行核算并公示。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4.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8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9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10意向供应商风险等级为低,以天眼查(******/)查询结果为准,如风险等级不为低,不得参加本项目。
4.1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5.意向供应商报名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07月15日8时0分至2025年07月18日8时0分(北京时间******集团智慧采购平台”(******)本次竞价采购公告中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5.1.1营业执照;
5.1.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5.1.4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5.1.5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截图,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1.6意向供应商风险等级查询截图,以天眼查(******/)查询结果为准;
5.1.7近两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的记录(承诺书形式,格式自拟)。
5.2报名时需将以上5.1中要求的各项材料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名称为:企业名称)并上传。
5.3采购文件费及交易保证金缴纳事宜:
采购文件不收费。
注:汇款须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汇款用途(交易保证金)(只接受公对公打款)
******集团智慧采购平台(******)上传至相应位置。
汇款以后请第一时间跟采购公告中的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核实到账情况。
注意事项:代理机构只有对样品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行保证金审核,若未通过样品审查的或未报送样品的供应商缴纳保证金,将不予审核。
5.4交易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交易保证金于成交公示发出后5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交易保证金于签订采购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5日内无息退回。
6.竞价安排
6.1竞价方式:网上一次报价。
6.2竞价时间:2025年07月18日9时0分至2025年07月18日11时0分(北京时间)
******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站(******)进行注册、报名;
6.3.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智慧采购平台报价。
6.3.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采购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智慧采购平台(******)上发布。
8.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8.1代理机构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代理机构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8.2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代理机构可结合采购人要求终止项目或确定报价次低的供******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注: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需满足两家及以上方能开标,若到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不足两家,按流标处理。
9.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同时******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0. 中标服务费
10.1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银行******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519 0798 9010 000
注: 1.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示例:CG-******-08004)。
******有限公司 CG-******-08004)。
10.2收费标准:
单笔采购中标额 |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
50 万元以下 | 按200元/次收取 |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 按500元/次收取 |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按2000元/次收取 |
500万元(含)以上 | 按本次中标金额的0.1%收取 |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有限公司宾县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永和乡巴家屯龙建项目部
联 系 人:于先生
电 话:******
本公告存异监督管理人:聂先生
电 话:1******44
日 期:2025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