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研究,现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拟征收范围为黄庄乡黄庄村、辽座村、柳林村、吕屯村、南枣园村、沙沟村等。具体范围以土地勘测定界为准。
二、土地现状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6.2984公顷,其中农用地3.1744公顷(耕地1.0132公顷),建设用地1.5077公顷,未利用地1.6163公顷。
三、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征收土地情形。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
************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洛政办〔2018〕49号)规定执行。?
五、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会保障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居民养老保险社会保障体系。
六、办理补偿登记的时间、地点、方式
******资源局505室办理土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调查结果为准。
七、异议反馈渠道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资源局(地址:嵩县白云大道国土资源交易大厦505室,电话:0379-******)提出书面意见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无异议。
公告时间: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5月22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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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1日